粮食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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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政策确保粮价稳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1日

      自从2004年我国粮食流通全面市场化以来,我国粮食市场就进入了供求决定粮价、市场配置粮源的新时期。为了在粮食供求发生重大变化时保证市场供应、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对粮食市场实行了宏观调控。除了粮食进出口调控机制以外,还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粮食临时收储以及政策性粮食竞价交易等三大政策,不仅保证了主要粮食品种的价格稳定,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而且确保了国家粮食稳定。 
  一是保障了主要粮食品种的价格稳定。近年来,我国逐年提高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从而为稻谷和小麦提供了价格支撑。对玉米和大豆等大宗粮食品种实行临时收储政策。此外,还实行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等政策性粮食的国储竞价交易,从而为国家调控粮食市场提供了一种公开的市场操作手段。2005年以来,我国稻谷和小麦价格基本保持了稳中有涨的态势,从2008年底开始,玉米价格保持上涨趋势,涨跌幅度缩小,大豆价格的剧烈波动得到有效缓解。

  二是使得粮食价格保持合理上涨,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统计数据进行估算,2011年我国农民人均粮食销售收入达到985.6元,比2004年上涨142.5%。2004年至2011年,农民收入连续8年快速增长,其中售粮收入的贡献率达到15%。三大政策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播种面积越大,产量越高,销售粮食越多,获得的收益就越大。

  三是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在国家粮食市场调控政策的作用下,我国国内粮食市场有效抵御了国际市场的冲击。尤其是2007年下半年到2008年上半年持续的国际粮食危机中,国际市场小麦价格上涨幅度一度超过150%,大米价格最高涨幅超过200%。与此同时,通过控制政策性储备粮食的交易底价与投放数量,保证了国内小麦和稻米市场的稳定运行。2008年下半年开始,金融危机导致国际粮食市场出现了“过山车”式的走势,粮食价格又出现了大幅下跌。受此影响,我国黑龙江等粮食主产区的玉米、大豆等粮食价格持续下跌,局部出现了农民“卖粮难”问题。为了稳定粮食市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从2008年10月到2009年4月,国家在部分粮食主产区先后启动了六批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收购计划,又相继提高了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通过三大政策一系列的组合运用,有效地抵挡了国际市场的剧烈冲击,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三大粮食市场调控政策虽然在稳定国内粮食市场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然有很多亟待完善之处。一是最低收购价政策与优质粮食品种推广产生了一定的矛盾。最低收购价相对一刀切,普通粮食和优质粮食的价格差别不大,如果粮食价格上涨,普通粮食的价格也会上升,优质粮食和普通粮食的价差会缩小;如果粮食价格下降,普通粮食会有最低收购价格托底,优质粮食与普通粮食之间的价差无法拉大。一般而言,优质粮食各种抗性较低,单产较低,在价差较小的情况下,农户选择种植优质粮食可获得的总体利润较低,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优质粮食品种的推广。

  二是托市价格给粮食加工企业造成了负担。最低收购价和临储政策为粮食价格提供了托市支持,使得粮食价格不断上涨,从而导致粮食加工企业原粮收购成本不断增加。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粮食加工企业成本不断攀升。以2012年一季度国研网工业数据库的数据为例,谷物磨制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上涨37.8%,亏损额同比增长96.16%。

  三是政策性粮食收储部门竞争乱象隐现。目前,国家对政策性粮食收储库提供一定的保管费用补贴。为获得这一补贴,少部分粮库以抬高收购价格的方式吸引粮源,造成局部市场粮源紧缺。

  四是粮食运输中铁路运输需要加强协调。国储粮交易成功后,如果是相邻省份的短途运输,可以通过合理调配公路或水路运输实现。但是,长距离运输安排中,由于粮食部门与铁路运输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容易导致粮食出库后“运输难”。

  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各国都对粮食的价格实行政策支持。在粮食问题国际化和粮食流通市场化的背景下,粮食市场调控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细化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中的粮食分级标准,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发展订单农业,促进高品质粮食的产销衔接,引导农民种植高品质粮食。二是结合农产品初加工税费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加工能力强、资信状况好、在地区粮食供给保障中有贡献的企业进行财政奖励。三是规范各类购销主体竞争行为,防止粮库之间对粮源的恶性竞争,把每年的粮食出库数量作为保管费用补贴计算的标准之一。四是完善粮食水路、公路运输网络,降低流通税费,减少运力浪费,必要时启动对粮食运输费用的补贴政策。五是在粮食市场支持价格确定的过程中,应对农民提供目标价格补贴和目标收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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