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洛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延续《粮食收购许可证》公示-永昌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8日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对洛阳市老城永昌面粉厂提交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审查,本机关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令第407号发布,2016年2月6日修订)第九条规定,符合延续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4月10日至4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0379-65913010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32号洛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管理科(506室)
经营者名称 | 洛阳市老城永昌面粉厂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刘粉桃 | |
企业地址 | 洛阳市老城区葛家岭村310国道边 | |
申请事项 | 粮食收购许可证延续 | |
许可证编号 | 豫0210014 | |
有效期 | 2020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
洛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