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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后评估报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

根据《法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市局储备管理科按相关要求2020年印发的《洛阳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后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件实施情况

该《办法》是为加强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实现轮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省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等规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文号:洛粮〔2020〕54号,于2020年8月31日由我局牵头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洛阳市分行、洛阳市财政局共同印发的,主要执行主体为洛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洛阳市粮油质量检测站、洛阳洛粮粮食有限公司及其委托代储企业。我局和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洛阳市分行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后评估具体情况

(一)合法性评价

该《办法》制定权限、程序、所设定的行政管理措施符合文件制订时的参考依据,具体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无冲突。其中《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虽于2021年2月15日进行了修订,但修订内容不涉及本《办法》制订时的参考条款。

(二)合理性评价

     该《办法》所制定的主要制度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的实际,所设定的主要管理措施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对加强和改进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协调性评价

   该《办法》实施一年来,执行主体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执行,认为《办法》的职责明确、协调性强。

(四)可操作性评价

该《办法》对执行主体的相关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措施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五)技术性评价

     该《办法》内容逻辑结构严密、文字表述准确,自实施至今未发生因文件表述产生的异议。

(六)绩效性评价

该《办法》实施一年来,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市级储备粮轮换的各项工作均按该《办法》要求认真有序开展。级储备粮储存企业能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储备粮的轮换工作,各职能部门能按照要求开展储备粮油轮换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我储备粮轮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了各项轮换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了市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达到了文件制定的预期目的。

三、后评估结论

该《办法》的实施有效的加强了我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的管理,对保障粮食储备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保留,继续实施。

 

 

 

《洛阳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后评估报告.pdf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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