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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洛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行政执法统计报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过错追究,2021年洛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为重点,以服务辖区粮食经营者为宗旨,以指导、规范粮食经营行为为突破点,“亮剑”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宣传海报、集中宣讲或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广泛深入的宣讲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12325粮食举报热线等法律、法规和粮食政策,和粮食经营者签订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告知书(提示书)》。同时采取集中培训和分类上门指导的方式,严格规范粮食企业的日常经营秩序,从根源上解决粮食企业存在的问题,使粮食企业的违规违法风险在未形成案件的萌芽状况时就予以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改正。积极宣传粮食执法大队的行政职能,塑造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粮食执法形象,收到了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良好效果。

2021年执法大队自行设计制作“亮剑行动”宣传海报,在粮食收储企业和面粉、饲料加工企业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对售粮农民或粮食经纪人发放宣传彩页100余张,对新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现场解读宣传贯彻。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粮食执法督查政策业务视频培训和洛阳市“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业务培训,培训人员共计84人次。制作《洛阳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大队告知(提示)书》,对承担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违反条例规定的后果进行了重点提示。已经和市区3家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负责人,11家面粉饲料加工企业负责人当面进行了告知,并签字认可。

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88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60余人次,其中最低保护价小麦出库检查3次;应急储备供应检查10次;市级储备粮轮换检查2次;粮食质量检查33次,抽样70余份;春季粮食检查8次;出库检查4次;超标粮出库检查2次;安全生产检查8次;夏季粮食收购现场检查11次;军粮供应检查2次;统计制度检查7次;秋粮收购检查4次;移送洛阳市市场管理局案件1起;行政处罚立案1起。全年没有发生执法过错追究的行为,塑造了粮食经营者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良好经营环境,保障了售粮农民和粮食收购者的权益维护辖区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2022年1月26日

2021年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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