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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洛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法律顾问,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年,从20231月起至20241月止。

二、资格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或者一定的专业影响力,经验丰富,熟悉政府工作规则;

(三)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3年以上,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

(四)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五)有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服务内容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五)参与处理重大案(事)件;

(六)参与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

(七)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四、提交材料 

(一)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扫描件和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律师事务所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3.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4.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5.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二)律师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若能提供相关证明,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为本单位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31月10日至20231月12

应聘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1月12日前发送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邮箱:lyslsjzcfgk@126.com)。

六、评选及公示

本单位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聘请法律顾问单位。

 

   联系人:周君;联系电话:65913000,18903886028

  监督电话:65913011 

         

                                    洛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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