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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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紧急会议精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1日

    6月28日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紧急会议结束后,主管粮食工作的市委常委、市委农工委书记史秉锐立即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研究制定洛阳市贯彻落实省会议意见。6月29日,史书记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洛阳市夏粮收购面临的严峻形势,提出洛阳市贯彻落实省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具体措施。6月30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通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传达贯彻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意见》,重点开展以下措施,确保夏粮收购形势平稳,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一、做到应收尽收,尽力满足群众售粮需求。对农民交售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小麦,做到敞开收购,坚决不拒收、不限收。充分利用晒场和清理设备,无偿帮助农民整理不完善粒超标粮食,提高粮食等级,严格控制粮食“返车”。
    二、配备清理设备,努力降低不完善粒比例。市财政将协调一定数额的资金,为国有粮食企业配置振动清理设备。对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等购买清筛设备的,参照农机购置补贴标准给予资金补贴。
    三、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多方入市收购。支持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协调组织粮食加工企业定向收购、定向销售。市农发行加大对夏粮收购资金贷款支持。市财政参照省财政的做法,协调资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政策性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四、增加收购库点,为售粮农民提供方便。按照“四有利”的原则适当增加符合条件的各类粮食企业为收购库点,保证每个县有2至3各收购库点。
    五、加大宣传力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通过广泛、有效宣传,让农民交售“放心粮”。对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不能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小麦,向农民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管控,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夏粮收购顺利进行。成立洛阳市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史秉锐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两个夏粮收购督导组,深入县、乡督查指导,确保各项收购政策特别是超标粮食收购政策落实不出偏差、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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