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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规范用语工作计划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对粮食行政执法的满意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统领,不断提升我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市粮食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规范用语(以下简称“法言法语”),深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政执法行为。2023年底以前,通过动员发动细化工作举措、学习培训、督导考核等措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言行举止,促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推动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工作步骤

(一)做好动员发动。适时组织召开动员会,择优选择执法骨干现场模拟执法、回放执法记录视频、展播执法微视频等方式展示“无我忘我、不卑不亢、公平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态度和“谁执法、谁摄录、谁负责”的音像记录工作方式,供系统内行政执法部门借鉴学习。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大队

(二)细化工作举措。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种类为主,制定本级“法言法语”工作计划。制定过程中需明确适用的环节或场景(如受理、现场检查、查封、扣押、文书送达等),结合实际制定简单易学、简明扼要、朗朗上口、公正文明的规范用语,确保行政执法“法言法语”能够真正适用和推行。

责任单位: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三)开展学习培训。市局结合系统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法言法语”学习手册、海报和展板等相关学习资料,结合夏粮收购开展场景式、沉浸式、适应性培训“法言法语”应用测试,检验学习效果,确保人人参与培训、人人牢记在心、人人学会使用。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大队

(四)强化督导考核。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发挥粮食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检查和回访行政相对人执法案卷评查粮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法言法语”以及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做好总结宣传。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局相关科室、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信息收集,注重汇总工作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及时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进行文字、图片、视频等多渠道宣传报道,不断提升影响力,塑造洛阳粮食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局政策法规科、局执法监督科、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大队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法言法语”工作已列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重点工作。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法治机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严格推动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二)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法言法语”工作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减少行政执法争议、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的重要作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领导领学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灵活运用“法言法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推动责任落实。局政策法规科将于6月1日起,采取灵活抽查执法记录仪视频、实地检查等方式,每月对“法言法语”及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及时检查和通报情况报市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洛阳市粮食行政执法规范用语》

 

附件

洛阳市粮食行政执法规范用语

 

   一、基本原则

执法用语应当坚持平和文明、有的放矢、准确到位、合法规范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以下规范用语适用于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

三、规范用语

1.亮明身份:您好!我们是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执法人员xxx、xxx,执法证号分别是XX、XX。今天要对XX情况进行行政检查/执法检查。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执法证件),请过目。

2.告知回避权:根据规定,您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从而影响到本案的公正办理,可以申请我们回避。您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执法检查事项:我们根据XX(工作计划或者举报投诉、部门移送等线索),现依法对您(你单位)的XX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您(你单位)有义务配合我局的行政检查。请作好配合检查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协助检查。

4.告知配合义务:我们将向您了解与XX工作有关的情况,请据实回答相关问题,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告知当事人录音/摄像: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性,我们将进行录音/摄像。

6.要求提供材料:根据XX(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等规定),请您提供XX(证件、材料)。对涉及您(你单位)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我们将依法保密,谢谢配合。

7.相对人或其他人对执法现场录音录像时:只要不妨碍执法活动,您可以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如实录音录像记录,但不能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8.要求签字确认笔录:这是我们按照刚才的询问所制作的笔录,请您核实一下笔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笔录无误,请在此处签署“上述共×页笔录,我已看过,记录属实”的意见和姓名、日期。如笔录有误,请指出,我们将予以更正。

9.对证据采取保全措施:为了进一步查清xx线索,依照《xx》第x条第x款关于xx规定,我们将对xx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扣押,这是相关凭证,请您核对,如无误,请签字,我们将在x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谢谢您的配合。

10.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您的行为违反了《xx》第x条第x款关于xx规定。根据《xx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可能会对该行为作出xx行政处罚。

11.告知当事人权利:若您对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您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依照法律规定,您也可以在x日内向我机关申请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听证,若您对已作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送达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您好!为查清XX案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规定,我们将对XX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这是《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请核对。如无误,请在此处签署姓名和日期。

13.确认送达地址:为便于您及时收到相关文书,请您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我们将根据您填写的地址寄送相关执法文书。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我单位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及时送达,您(你单位)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14.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您好!这是《行政处罚告知书》,请收好并在《送达回证》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果有异议,您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XX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5.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您好!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您收好并在《送达回证》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您有权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16.告知留置送达:您好!这是《XX》,因您拒绝签字接收,依照XX(法律规定),这是XX,我们将请他作为见证人,采用留置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17.行政处罚对象拒绝签收:依照法律规定,这是xxx,我们将请他作为见证人,通过留置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18.遭遇当事人谩骂或有过激举动:我们在依法执行公务,请您/你们保持克制和冷静。

19.执法人员工作出现失误:对不起,由于我方原因造成错误,我们立即改正,请您原谅。

20.工作结束: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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