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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度预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

2021年度预算

 

 

 

 

 

 

 

 

 

 

 

2021年3月

 

 

 

 

第一部分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第一部分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概况

 

一、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军粮供应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军粮补贴款的专户管理、下拨和预决算

(三)负责军供网站的业务管理及全市军供业务报表的汇总编报等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洛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下属二级机构,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89.63万元,支出总计89.6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支各减少14.3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2020年我单位新增退休1人,因此财政收支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收入合计8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6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支出合计8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9.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4.3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2020年我单位新增退休1人,因此财政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9.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24万元,占78.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9万元,占10.93%;卫生健康(类)支出5.08万元,占5.63%;住房保障(类)支出4.52万元,占5.05%。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局《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相比无增减。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目前没有需要出国(境)的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我市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公车上缴洛阳市财政局,由局机关统一调配使用,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职能范围不涉及预算项目设置,能完成预期设置的指标,故2021年预算项目。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无公务用车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洛阳市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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